近日,两家港航企业需要为各自名下的4艘船舶办理相同业务。此次业务办理中,沧州海事局首次实行“一企多船共性材料共享”海事政务服务机制,高效办结船舶变更登记及船舶名称预留业务,为企业节约了办事时间和成本。
在传统模式下,每艘船舶办理业务均需独立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大量共性材料,不仅增加了企业工作负担,也因材料的重复审核延长了整体办理周期。
针对这一问题,沧州海事局通过明确界定共性材料与个性材料的范围与审核标准,形成“一企多船共性材料共享”机制。新机制下,企业仅需在首次业务中一次性提交全套共性材料并完成备案,后续为名下其他船舶办理同类业务时,仅补充该船特有的个性材料即可。和以往相比,此次业务办理材料提交总量减少约60%,整体办理时限压缩约40%。
沧州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沧州海事局将逐步扩大“一企多船共性材料共享”机制适用范围,推动海事服务由“一事一办”向“一企一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