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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产业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2026年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明白卡

日期:2026-04-23     来源:港城产业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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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具备的条件

1.有房屋产权证明,且房屋没有列入征收范围,如果是单位产权的房屋,需征得单位同意。

2.房屋安全、规划、消防等方面符合相关标准。

3.加装电梯设计方案、投资预算及预算分摊方案、维护保养单位及维护保养费用、电梯管理单位(物业公司、维护保养单位或业主代表)、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等事项,按民法典要求表决通过。

4.国家政策优先支持采取平层入户方式的加装电梯项目,建议业主在设计方案时优先考虑平层入户方案,以最大程度方便居民特别是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出行。

二、资金来源渠道

1.业主自筹: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主要由享受加装电梯服务的所有业主承担,各个业主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分摊,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业主(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使用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2.财政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具体标准以实际公布为准)。

3、其他来源: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通过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社会投资和捐赠等方式筹集。

三、如何实施

1.业主协商确定代建单位(或业主代表),委托代建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并向社区居委会报备。具体流程详见流程图。

2.关于建设单位选择的重要说明:在推进加装电梯过程中,申请人(业主)可以推荐业主代表,或者自主选择其他相关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来组织实施加装电梯活动。可选择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房改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所在街道办事处、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建设单位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完全属于业主,请广大业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自主协商,审慎确定。

四、争议处理

单元业主对设计方案有异议的,申请人可申请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联系方式及申请指引

1、申请启动条件:本单元加装电梯事项需由业主自行协商,达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表决比例的书面协议后,方可启动后续流程。具体政策可向社区或住建部门咨询。

2、咨询登记:业主可前往所在社区登记加装意愿。

育才社区:新村乡109室,联系电话:5766076

海港社区:新村乡306室,联系电话:5769825

中兴社区:新村乡112室,联系电话:5766098

3、政策咨询:0317-690962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附则说明

本明白纸内容依据现行政策文件编制,仅供业主参考。如后续国家、省、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或正式文件内容与本明白纸表述不一致的,以届时有效的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