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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26年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3-13     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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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沧州市2026年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6日        

沧州市2026年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基础,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在2026年开展“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总体推进、局部示范、带动引领、提质增效”总体思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全面提高老年人及其子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发展目标。2026年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各县(市、区)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成率100%,每2-5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广泛发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7%,养老护理员中持证人员占比超过80%。同时,在全市打造可看可感、可复制可推广的30个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0个示范性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站点、30个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在中心城区重点打造15个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蹚出一条具有沧州特色的养老服务新路径。

、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按照县级建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布局,全面发力,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分布格局,重点打造县乡村各级示范性点位。

1.加强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在履行兜底保障职能基础上,拓展和强化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助、资源协调等综合功能,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遴选优质养老机构,建立对接机制,增强对服务管理平台的技术支持、示范引领、人才培养作用,促进区域联动。2026年底,实现各县(市、区)都建成1个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其中,重点打造任丘、盐山2个示范性平台,统筹推动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运河区、新华区要在中心城区建设集数据管理、资源统筹、服务监管、供需对接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一网统管、精准服务、全程可溯,形成“平台+中心+站点+家庭”的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2026年底,每2-5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选取任丘市新华路街道、黄骅市旧城镇等30个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重点培育为示范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具体任务见附件2),在服务质量和高效利用上形成示范带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建设。发挥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作用,采取“中心+站点”等方式,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加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发挥设施站点连接家庭与社会服务的作用,及时收集和转介老年人服务需求,推送社会服务供给信息,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到2026年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广泛发展。在此基础上,重点打造黄骅市孔韩庄互助幸福院、任丘市青塔乡赵店村互助幸福院等30个示范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具体任务见附件3)。全面总结推广青县“孝老食堂”经验做法,在全市打造青县流河镇仁和镇村孝老食堂等30个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具体任务见附件4)。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在泊头市、青县分别选取1-2个点位,指导社区、物业、养老机构三方联动,制定标准化服务清单和普惠性收费标准,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个性化、便捷化服务,探索总结形成新的工作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打造中心城区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在中心城区打造15个(具体任务见附件1)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全市加快构建多元化服务供给格局,确保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性和可持续性,带动提升全市居家社区医养康养服务整体水平,满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助餐供餐和医养康养等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运河区、新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设施建设布局基础上,推动养老消费政策实施,刺激消费市场发展,加快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切实加强服务供给能力。

5.提高失能失智老年人保障服务水平。全面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行“线上一键申请+线下上门评估服务+补贴直达账户”的闭环式服务流程,实现消费补贴符合条件的“即申即享”,切实将该惠民政策最大限度惠及老年群体。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配备专业照护设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人员,为照护对象定制“一人一策”照护方案,提升照护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提高养老护理人员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市、县、机构三级培训机制,县级民政部门对辖区养老护理员进行全覆盖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养老机构通过“以老带新”等方式开展养老护理员岗位练兵,全面提升护理员队伍综合素质和实操能力。积极组织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2026年底实现养老护理员中持证人员占比超过80%,养老机构护理员配备比例全部达到完全不能自理不低于1:3和部分自理不低于1:8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市民政局按照不低于辖区内养老护理员总数15%的比例,重点抓好养老服务骨干力量培训,在全市培养一批高品质养老服务人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支撑能力

7.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制定出台《沧州市支持养老服务发展若干举措》,完善用地用房保障措施,支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机构设施高效运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发展,完善税费财政支持政策,强化人才支持保障措施,支持“社区+物业+养老”模式创新,不断强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落实社会资本兴办医养机构税费优惠,补贴公办机构改造提升,激励机构提升等级与护理型床位比重,全面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切实兜牢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防线。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全面落实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管理,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2026年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抓手,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不少于2次联合检查和指导,每季度至少发布1次安全工作提示和消费警示。养老机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视频监控同步接入县级民政部门值班室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领导统筹作用,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和事项,保障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要将养老服务体系提质增效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加大对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性养老站点、老年助餐点、培训工作等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引导企业、爱心人士捐赠支持养老事业,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严格工作标准。2026年底前市、县两级严格按照各类示范点位建设标准开展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点位给予通报表扬和政策倾斜;对验收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暂停补贴资金发放,待整改到位的再予发放。

)加强督导考核。强化检查督导,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附件:1.中心城区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建

设名单

2.全市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

3.全市示范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名单

4.全市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建设名单

5.示范性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标准

6.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7.示范性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标准

8.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建设标准

9.示范性老年助餐点位建设标准


附件1

中心城区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建设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设施(站点)名称

地址信息

1

运河区

公园街道

福安社区

福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运河区福鑫中街安馨家园院内

2

运河区

南湖街道

世纪福邸社区

世纪府邸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世纪府邸11号楼4楼

3

运河区

南环街道

亚龙湾社区

亚龙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南环中路街道亚龙湾东区19号楼4楼

4

运河区

水月寺街道

公园街社区

公园街社区日间照料站

运河区浮阳大道7号烟草局

北侧

5

运河区

西环街道

劝学路社区

劝学路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和悦名著东区5楼

6

运河区

公园街道

隆华社区

隆华社区日间照料站

运河区永安大道东侧(艺馨园西区7号楼配套)

7

运河区

南环街道

鲸川路社区

鲸川路社区日间照料站

鲸川路以南,晴川路以北,柒里晴川20号楼。

8

新华区

东环街道

熙园社区

熙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新华区天成熙园二期东门旁

中心城区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建设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设施(站点)名称

地址信息

9

新华区

道东街道

华油社区

华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永济东路62号石油二部院内

10

新华区

南大街街道

泰和社区

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华区百川路底商28号楼108铺

11

新华区

小赵庄镇

海韵社区

海韵北区日间照料站

海丰南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北侧

12

新华区

东环街道

蔡御社区

蔡御社区日间照料站

天成云玺小区东入口北侧商铺

13

新华区

道东街道

益民社区

益民社区日间照料站

保利香槟国际小区院内7号楼首层

14

开发区

社会基层治理保障中心

金岛社区

阳光城日间照料

阳光城翡丽公园小区东区19号楼西侧

15

高新区

西区管理服务中心

嘉园社区

嘉园社区日间照料站

沧州高新区中梁观沧海小区东南角


附件2

全市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

序号


(市、区)

培育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名称

依托养老机构名称

地址信息

建筑面积(㎡)

床位数

护理型床位数当前

计划拓展服务功能(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1

黄骅市

旧城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顺合养老院

黄骅镇张孙村

750

40

22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2

黄骅市

滕庄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金秋养老院

渤海路与海丰大街交汇处西北角

750

50

35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3

黄骅市

骅中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温馨之家养老院

百货大楼东50米路南

799

40

32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4

任丘市

青塔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任丘市尚书养老院

任丘市青塔乡尚书村雁翎路7号

1066

26

15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5

任丘市

新华路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任丘市颐康老年护养中心

任丘市建设中路

2494

74

4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6

任丘市

梁召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任丘市梁召中心敬老院

任丘市梁召镇政府南侧

3500

84

7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全市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

序号


(市、区)

培育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名称

依托养老机构名称

地址信息

建筑面积(㎡)

床位数

护理型床位数当前

计划拓展服务功能(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7

任丘市

任丘市出岸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任丘市出岸中心敬老院

任丘市出岸镇出岸四村

5372

128

107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8

河间市

瀛州路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昊晟养老服务中心

瀛州路贾庄社区

2034.38

100

6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9

河间市

米各庄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米各庄敬老院

米各庄镇米各庄村

6000

254

145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10

河间市

黎民居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黎民居敬老院

黎民居镇黎民居村

2768

120

95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11

河间市

故仙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盛家安老院

故仙镇路德庄村

4976

120

12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12

泊头市

解放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泊头市社会福利院

泊头市龙华街

4600

200

11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全市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

序号


(市、区)

培育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名称

依托养老机构名称

地址信息

建筑面积(㎡)

床位数

护理型床位数当前

计划拓展服务功能(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13

泊头市

河东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泊头市泊阳春老年公寓

泊头市河东街

1800

150

85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14

献  县

淮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淮镇养老院

献县淮镇

4500

100

6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15

献  县

商林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商林养老院

献县商林

4000

100

6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16

吴桥县

吴桥县于集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于集区域敬老院

吴桥县于集镇大万村

1926

80

5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17

吴桥县

吴桥县铁城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铁城区域敬老院

吴桥县铁城镇南关村

3036

90

5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18

东光县

东光县第三养护院

东光县第三养护院

东光县找王镇后屯村党支部对过

5000

100

65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全市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

序号


(市、区)

培育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名称

依托养老机构名称

地址信息

建筑面积(㎡)

床位数

护理型床位数当前

计划拓展服务功能(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19

东光县

东光县第一养护院

东光县第一养护院

东光县东光镇南侯村东

3600

80

6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20

南皮县

乌马营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乌马营中心敬老院

南皮县乌马营镇

2800

100

55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21

南皮县

鲍官屯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鲍官屯敬老院

南皮县鲍官屯镇

4853

100

55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22

青  县

上伍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青县福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青县清州镇104国道东侧康泰医院南侧50米

2636

50

5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23

沧  县

杜林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康之源养老机构

沧县杜林乡赵庄子村

2157

90

45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24

孟村县

新县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沧州情润宛乡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孟村县新县镇王庄子村

5129

70

55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全市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名单

序号


(市、区)

培育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名称

依托养老机构名称

地址信息

建筑面积(㎡)

床位数

护理型床位数当前

计划拓展服务功能(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

25

盐山县

庆云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盐山县第三老年养护院

庆云镇蔡八里

5585

115

58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26

盐山县

韩集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盐山县第四老年养护院

韩集镇年宜王村

4627

100

6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27

海兴县

赵毛陶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赵毛陶镇小丁村卫生院

海兴县辛黄公路小丁村

1100

10

8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28

运河区

南陈屯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绿元尚邦养老机构

运河区西屯村欣丰路1#楼

9470

238

153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29

新华区

建北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怡馨园养老中心

新华区交通北大道100号

2900

98

8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30

新华区

小赵庄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祥和之家老年公寓

小赵庄镇芦家园村南

2000

80

60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


附件3

全市示范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设施(站点)名称

1

黄骅市

官庄乡

孔韩庄

孔韩庄互助幸福院

2

黄骅市

官庄乡

东姜桥

东姜桥互助幸福院

3

任丘市

青塔乡

赵店村

赵店村精品幸福院

4

河间市

沙洼乡

北冬村

北冬村互助幸福院

5

泊头市

郝村镇

王孔村

王孔村互助幸福院

6

肃宁县

肃宁镇

滩头村

滩头村互助幸福院

7

献  县

河城街镇

河城街村

河城街村互助幸福院

8

献  县

乐寿镇

七里冢村

七里冢村互助幸福院


全市示范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设施(站点)名称

9

吴桥县

曹洼乡

上村孙村

上村孙村互助幸福院

10

东光县

东光镇

三里庄村

三里庄村互助幸福院

11

南皮县

大浪淀乡

肖九拨村

肖九拨村互助幸福院

12

南皮县

鲍官屯镇

小张官村

小张官村互助幸福院

13

青  县

马厂镇

王维屯村

王维屯村互助幸福院

14

青  县

新兴镇

小结子村

小结子村互助幸福院

15

青  县

马厂镇

刘世印屯村

刘世印屯村幸福院

16

沧  县

刘家庙乡

刘浩屯村

刘浩屯村互助幸福院


全市示范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设施(站点)名称

17

孟  村

孟村镇

西涨沙村

西涨沙村互助幸福院

18

盐山县

韩集镇

薛庄村

薛庄村互助幸福院

19

海兴县

张会亭镇

三王村

三王村互助幸福院

20

黄骅市

骅西街道

海滨学院社区

海滨学院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21

任丘市

会战道街道

运输社区

运输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22

河间市

瀛洲路街道

园丁社区

瀛洲一城日间照料服务站

23

泊头市

解放街道

裕康文园社区

裕康文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24

肃宁县

社管委

攀龙社区

攀龙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全市示范性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设施(站点)名称

25

献  县

乐寿镇

友谊社区

阳光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26

南皮县

南皮镇

福兴社区

福兴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27

青  县

城区街道

新华府社区

新华府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28

孟村县

社区管委会

盐百社区

盐百社区日间照料站

29

盐山县

华东社管委

东南角社区

东南角社区日间照料站

30

海兴县

苏基镇

永盛社区

永盛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


附件4

全市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建设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助餐点名称

1

青县

流河镇

仁和镇村孝老食堂

2

青县

马厂镇

刘世印屯村孝老食堂

3

青县

马厂镇

下马厂村孝老食堂

4

青县

金牛镇

大牛庄村孝老食堂

5

青县

金牛镇

陈辛庄村孝老食堂

6

青县

金牛镇

大勃留村孝老食堂

7

青县

金牛镇

吴增口村孝老食堂

8

青县

清州镇

刘缺屯村孝老食堂

9

青县

清州镇

柳河屯村孝老食堂

10

青县

新兴镇

周庄子村孝老食堂

11

青县

新兴镇

小结子村孝老食堂

全市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建设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助餐点名称

12

青县

曹寺镇

曹寺村孝老食堂

13

青县

门店镇

前吴召村孝老食堂

14

青县

门店镇

野兀屯村孝老食堂

15

黄骅

常郭镇

李子札村敬老食堂

16

黄骅

官庄乡

孔韩庄村敬老食堂

17

任丘

于村镇

史庄村孝老食堂

18

任丘

石门桥镇

北石村孝老食堂

19

河间

黎民居镇

田留念村孝老食堂

20

河间

束城镇

小超市村孝老食堂

21

泊头

王武庄镇

后河村孝老食堂

22

肃宁

尚村镇

五福孝老食堂

23

献县

乐寿镇

雨花孝老食堂

全市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建设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助餐点名称

24

东光

东光镇

三里庄老年助餐点

25

南皮

大浪淀乡

肖九拨村孝老食堂

26

盐山

韩集镇

薛堂福星孝老食堂

27

孟村

辛店镇

王林村孝老食堂

28

沧县

风化店乡

望海寺村老年助餐点

29

新华区

东环街道

蔡御社区助餐点

30

运河区

南湖街道

世纪府邸社区老年助餐点


附件5

示范性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

建设标准

1.建有1所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承担兜底保障职能。建有1个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平台包括养老大数据可视化系统,机构运营监管系统、社区居家服务管理系统等,以上数据和服务记录均可通过平台大屏显示。

2.应设不少于4名相对固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人口数量在40万以上的,每超过10万人口应增加1名工作人员。

3.建立入网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提供老年人口发展形势、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等大数据分析。

4.在县级民政部门指导下建立县域养老服务监控网,形成全流程服务记录,提升民政部门日常监管效能。

5.整合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互助点以及其他养老服务资源,通过电话、手机APP等连通服务端与需求端,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急服务。

6.整合110、119、120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7.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熟练掌握消防、食品、护理、安全等养老服务要求。

8.指导养老机构落实行业政策标准,依法规范服务行为,开展养老服务监测分析和发展评价。

9.指导引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规定,完善档案,规范运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

10.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数据档案。

11.引导养老服务行业自律,改进行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6

示范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建设标准

1.依托乡镇(街道)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等,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2.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转介等功能。

3.根据服务功能和老年人使用需求合理布局分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照护区、日间照料区、康复医疗区、综合服务区。

4.集中照护区应在相对独立、安静的区域设置全日托养老年人起居用房及相关生活配套设施,床位数量不少于1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

5.日间照料区应与集中照料区的老年人起居区域相对分开,可与集中照护的公共活动用房结合设置。

6.日间照料区(含居家上门)服务功能不少于3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其中必须能够提供生活照料和助餐服务)。

7.环境及设施设备应分别达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中三级和二级标准。

8.依法登记备案,并具备相关服务资质(提供膳食服务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等)。

9.养老护理员的配比应达到《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MZ/T 187-2021)要求。

10.制定火灾、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应急演练,确保快速响应。

11.建立消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消防、食品安全检查。

1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实现可持续运营。


附件7

示范性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标准

农村互助幸福院是由乡镇统筹指导、村级组织主办的公益性养老服务场所,服务对象主要为本村及周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农村互助幸福院应优先满足分散供养特困、留守、空巢、独居、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一、服务设施标准

1.优先利用闲置校舍、村集体用房等,与村卫生室、村委会等公共设施联动共享,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2.建筑设施需符合安全规范,配备完好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开展安全检测与维护,并留存记录。

3.功能区域划分清晰,设置休息室、活动室、餐厅和室外活动场所等,在满足服务功能的基础上鼓励一室多用。

4.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要全面分析老年人需求、持续运营能力等多种因素,建设做到规模适度、讲求实效,避免盲目布局、不可持续,力争建成一个、覆盖一片。改造资金通过村级自筹、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

二、服务人员标准

5.至少有1名专职负责人(具备养老护理员证书等有效技能认定证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负责人应从责任心强、熟悉养老服务、具备一定组织能力的村委会成员或村民中产生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吸纳低龄健康老人、返乡青年、医护人员、村干部等参与。

三、服务内容标准

6.年度开放时长原则上不低于200天,结合本地农耕作息特点合理设定服务时段。提供休息照料、饮水供应等基础服务。对行动不便老人提供必要的协助服务,鼓励邻里互助,形成“低龄帮高龄、健康帮失能”的互助模式。

7.具备助餐功能,通过自建食堂,或与村级卫生室、周边合规餐饮商户合作提供助餐服务,无法自建食堂的可设置集中取餐点餐饮服务人员须取得健康证。定期制定并公示营养食谱,兼顾老年人饮食禁忌与营养需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规范,餐具定期消毒,食品留样保存48小时以上,杜绝食品安全事故。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对经济困难老人可适当减免费用,减免政策由村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并公示。

8.设置助医服务,可与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每月提供1次健康监测(如血压、血糖测量)并同步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定期组织1次健康知识讲座。

9.关注独居、留守老人心理状态,通过谈心交流、上门探访等形式提供精神慰藉,对重点人群应增加关怀频次。结合春节、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主题活动,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增强老人归属感和幸福感。

四、运营管理标准

10.村民委员会是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管理、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选派管理人员、筹措部分运营资金、协调解决困难、组织村民参与互助服务、并对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11.健全院务管理、财务管理、食堂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张贴公示于显著位置,严格执行。


附件8

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站)建设标准

1.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750平方米,社区日间照料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老年人口较多的区域,应根据实际增加建筑面积。

2.配套建设的日间照料设施,原则上应安排在建筑首层,主要出入口应单独设置,安排在建筑二层(含二层)以上的,应设置无障碍电梯,不得安排在建筑的地下层、半地下层和夹层。

3.周边1公里或15分钟步行距离内有满足老年人日常保健、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慢病护理的医疗机构(例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4.床位数量不少于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5.建有信息化服务平台,强化服务监管,相关服务数据可通过平台大屏展示。

6.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应设置生活服务区域、康复医疗区域、文娱健身区域、管理服务区域等。

7.服务项目应包含生活照料、助餐服务、文化娱乐、健康指导、心理慰藉、上门服务、全日托养。

8.积极承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活动,服务范围要覆盖周边辐射小区。

9.根据服务功能配备行政管理、养老护理、医疗康复和必要的应急支持人员,签订劳动(劳务)合同。

10.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员工常规培训,包括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政策等。

11.建立服务提供规范,并严格执行。主要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价格等内容。

1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隐患整改记录;提供全日托养服务的每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且有完整记录。

13.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餐饮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上岗。

14.定期开展书法、绘画、歌舞、乐器、老年课堂等文化娱乐类活动

1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健康知识及技能培训,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提供疾病预防、自救及自我保健等健康指导,有完整记录及照片。


附件9

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标准

1.老年助餐服务点要选择人口相对密集、资源相对集中、环境相对良好、交通相对便利、区位相对优越的安全区域,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特点和生活需要,配置无障碍设施。

2.新(改)建老年助餐服务点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用房应符合结构安全要求并综合考虑社区(村)规模、属性和社区(村)居民年龄结构、数量等因素,依托社区(村)基础设施以新建、改扩建、提升改造等方式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点。

3.每月至少开展260人次以上助餐服务,能够提供送餐等居家上门服务。

4.厨房功能完整,餐饮服务分为厨房区、配菜区、就餐区,具备独立储藏室,就餐空间整洁舒适,食堂各项适老化设施配备齐全。具备临时休息区,环境整洁。

5.有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孝老食堂各项日常工作,按时开放,鼓励吸纳志愿服务人员提供助餐服务。

6.消防设施配备齐全,配有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施设备。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提高食堂的消防安全水平。

7.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操作间、仓库等区域保持清洁,无杂物堆放,无老鼠、蟑螂等害虫。

8.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购新鲜、合格的食材,对食品原材料进行严格把关。食品储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煮熟煮透。配备餐具消毒设施,对餐具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确保餐具卫生安全。

9.助餐点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不得在食堂内吸烟,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确保用餐卫生安全。